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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是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领导下,负责学校兵役工作和学生军训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是:
一、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国防意识。
二、承办学校的兵役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兵役登记和兵员征集工作。做好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和国防潜力的调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转业﹑退伍军人的安置和拥军优属工作。战时做好兵员动员,组织预备役人员﹑民兵积极参军﹑参战,支援前线巩固后方。
三、组织﹑协调大学生的军事技能训练工作。制定军事技能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军训有关规章制度,做好军训中的思想工作和安全工作。
四、组织﹑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大学生的军事理论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师认真备课,研究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实施。
五、组织武装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军事教学和人民武装工作的研究活动,积极探讨新形势下院校人民武装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努力提高武装干部的综合素质。
六、负责军训装备器材的计划﹑申领﹑购置﹑管理和使用。严格落实武器弹药的各项管理制度,管好﹑用好军训装备器材,防止事故发生。
七、做好军训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勤俭节约,合理开支。
八、完成上级军事部门和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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