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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部部长在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的领导下,对校武装工作负主要责任。其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本部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武装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本部人员贯彻执行。
二、带领本部人员认真做好学校的兵役工作。搞好预备役人员的登记统计和征兵工作,负责动员预备役人员和人民群众参军支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烈军属和转业﹑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
三、组织领导学生军训工作。抓好军训计划的拟定和审批,检查督促军训计划的落实。
四、领导本部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纪守法,严守秘密,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
五、教育培养干部职工,不断提意他们的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掌握有关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结算,加强武装部的正规化建设。
七、领导本部人员完成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部门赋予的其它任务。
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在部长临时离开工作岗位时,代行部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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