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保卫处处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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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0757-82982307
武装干事工作职责
武装干事在部长﹑副部长的领导下其职责是:
一﹑负责本校新生军训工作的具体组织与落实到人实。
二﹑负责民兵﹑预备役组织建设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军事训练。
三﹑负责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政治教育和征兵的宣传教育。
四﹑负责拟制各种方案和计划,收集整理有关军事资料。
五﹑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和各类统计报表工作。
六﹑负责组织发动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两个文明建设。
七﹑负责管理国防工事和组织民兵治安执勤。
八﹑负责本部的其他业务和各项勤务保障。
九﹑部长﹑副部长交待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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