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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工作职责
        政保工作职责
        校卫队工作职责
 
办公电话:0757-82982307
 
治安管理工作职责
  一、在处长领导下,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法制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特、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四防"教育。
  二、维持校园内治安秩序,督促有关单位健全治安保卫责任制,加强公共财物、公共场所管理,负责电影场、运动场、舞场和班车秩序的管理。
  三、积极搞好治安,预防刑事犯罪。协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推动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定期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加强重点部位的保卫和发案较多地段、场所的值班巡逻,确保重点部位安全。
  五、做好"监改和帮教工作。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要经常了解情况,掌握动向,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降低重新犯罪率。
  六、侦破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接到报案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及时汇报。侦破工作要及时主动,内查外调要准确无误。案卷齐全,内容完整、准确、具体。
  七、做好维护重大节日活动的秩序工作;保证上级领导和外宾来察来访的安全。
  八、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刑事治安重点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建立重点人口档案。分析研究各个不同时期的治安动向,不失时机地同隐藏的现行犯罪分子作斗争。
  九、做好对外接待和访客登记工作,做到坚持原则,态度和善,礼貌热情。
  十、搞好特种行业管理,协助户籍部门搞好户籍管理。
  十一、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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