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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合有关部门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制定重点部位安全规定。
二、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1.设立消防机构。负责消防设施的购置、配备、检查、维修工作,始终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负责消防物资管理,建立帐目和技术档案。
3.组织消防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措施。
4.负责火灾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工作。
5.负责新建建筑物交接时消防系统的验收交接工作。
6.负责义务消防员和各重点部位安全员的培训工作。
7.加大重点部位的防火措施。
三、认真做好生产和实验室安全工作。
1.抓好生产安全预防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理。购买、储存都要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
3.准确掌握危险品种类、数量、存放和使用情况,建立明细帐。严格使用审批手续,坚持主管部门和公安处两家负责,实行双帐、双锁、双人领取制度。
四、认真做好校内交通管理工作。
1.负责交通设施的购置、安装、维修工作。
2.确定交通线路,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
3.协助校车辆管理科搞好安全教育和事故处理工作。
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同重点要害单位签定安全承包合同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六、做好自然灾害事故预防工作。如发生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参加校、处两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坚持每月一次和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重大隐患,书面报告有关领导,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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