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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在高知识群体、青年中发展党员的精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广东省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的要求,按照第十二次全国高校党建设工作会议和2003年广东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03-2006学年度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结合新形势下我校教育改革的实际,把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作为学校党委一项重要的任务,以积极慎重的态度切实抓好青年学生党员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工作,加强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和渗透力,为我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发展目标
在2003-2006年三个学年度期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校学生党员比例达到16%,教工党员比例保持在50%以上,其中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党员占青年教师比例保持在50%以上,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党员占同类人员比例保持在60%以上。
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形成一支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逐步实现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的目标。
三、实施意见
(一)切实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努力建设一支覆盖面广、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积极引导,扩大覆盖面。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根据青年教师、“双高”人员、青年学生等不同的教育培养对象进行分类指导,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代感。努力探索新时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新机制,完善教育内容、改革教育方法、丰富教育载体、开发教育手段、强化教育管理,不断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使党组织培养的积极分子,真正成为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能够体现“三个代表”要求的优秀分子。尤其要做好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做到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保持入党积极分子比发展党员数高出3倍以上。
(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质量,重点抓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1.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高素质的建设者,是高校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责任所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必须紧紧围绕人才培养这一基本任务,注重将政治素质、道德情操的培养与知识结构、学风及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结合起来。确立“以党建带团建,促学风,促校风”的工作思路,将发展学生党员工作贯穿于素质教育和“成人成材,创业创新”的人才培养全过程,形成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整体环境。
2.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是一项各级党组织、党委各职能部门、党员教师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建立起学校党委、二级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三级组织级级重视,层层落实,党委组织部、学工部、宣传部、党校、团委、关工委等部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高效运作的纵横向、专兼职联动的齐抓共管机制。不断完善目标责任、联席会议、共青团“推优”、特聘组织员、发展学生党员公示、学生党员承诺等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制度。努力推进支部建在班上、党组织进学生公寓和学生社团、党建进网络等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的新模式,各二级学院要建立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工作。
3.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全过程,建立从新生入学到毕业生离校前后,全过程以一贯之的教育培养体系。抓好启蒙、发展前和入党后三个阶段的分段教育。充分发挥党校培养教育主渠道的作用,有条件的二级学院应成立分党校。两级党校在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上要做好分工,建立相应制度。要重视和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适应两级党校教学需要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学生入党和转正前,必须经过学校党校的培训。
4.按照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以政治辅导员为主体,党员教师、党务工作者和特聘组织员共同参与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注重这支队伍的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为他们的学习进步创造条件,全面提升从事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教师的整体素质。
5.立足于主动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在学生党建以及学风、校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起学生党员的整体形象。要努力实现高年级学生党支部建在班上的工作目标,形成“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年级有党支部”的学生党建工作新格局,使学生党支部成为班级团结进步、创优良班风、学风的核心力量。要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大培养力度,积极探索学生党建工作以学生为主来做的工作思路。要将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前移,搞好调研,使高中与大学阶段相衔接,主动、耐心、热情地做好在低年级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
(三)区分层次,把握特点,加强在35岁以下青年教师、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学科研骨干中发展党员工作。
1.着重抓好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入党工作。紧密联系青年教师的思想实际,主动、及时地对他们进行马克思主义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纲领和基本路线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克服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相分离的现象,认真做好在政治素质好的青年教师中培养业务骨干、在业务素质高的青年教师中培养政治骨干的工作,将政治上的培养教育与业务上的压担子上水平结合起来,将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
2.重视发展高学历高职称的教学科研骨干入党工作。高学历高职
称的教学科研骨干在学校今后的改革、发展中必将担任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把这部分人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仅关系到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对改善党的结构,巩固和扩大党在高校的执政基础也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党的基层组织要把握这部分教师的思想状况和特点,紧密联系他们的实际,认真排查、分析,找出工作薄弱环节,积极主动、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不但关心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还在业务发展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及时把具备党员条件的学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3.党的各级基层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特别要注意严格组织生活,不断创新工作,提高现有党员的素质和觉悟,充分发挥党总支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实际行动树立党组织的威信,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对广大党外教师要充分尊重、爱护和关心,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使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促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1.全面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正确理解掌握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规范工作程序,把好入党培养教育关、考察关、审批关,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注重从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学习情况、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的表现、群众民主评议、团组织推荐意见等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切实做到积极慎重,保证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不断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体系。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入党联系人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公示、汇报思想、征求群众意见、政审、上级党组织派专人谈话、考察、党校培训和预审等制度,完善“推优”制度和特聘组织员制度,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入党材料归档制度等,努力使发展党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
学校党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每年专题研究不少于1次。建立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者相互衔接的责任体系,强化发展党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列入党总支、党支部的工作目标责任书中,作为对各级党组织目标管理和检查评估的重要指标。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中长期规划、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做到有培养计划、有工作步骤、有发展进度、有数量和质量要求。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布置和监督检查、院系党总支贯彻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切实把发展党员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抓重点、抓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和降低标准的现象,保证发展党员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四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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