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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讲话和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三讲”教育的成功经验,把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培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接班人和学校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特就我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抓好党的思想政治建设

1、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的稳定。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把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

——全体党员和各级干部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和分析问题,看问题、办事情都要从党性和原则立场出发,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做到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勇于进取,锐意创新,不断开拓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高驾驭全局、处理各种复杂矛盾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对于可能引起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一经发现要果断处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保证广大师生有一个安定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2、健全理论学习制度,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

——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深入进行理想信念、形势政策学习教育,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高等教育理论、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等学习与研究,不断更新知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养,增强工作中的原则性、系统性、前瞻性和创造性。领导干部要成为学习的表率,克服和防止忽视理论武装、学习浅尝辄止、不求甚解的倾向,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每学期初专题研究中心组理论学习问题,并列入党委和党总支工作要点,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时间、形式、内容作具体安排,党委和党总支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审定学习计划;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1次,党总支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学习要有中心议题、有记录、有考勤、有实效;党委每年对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1次自查,对党总支中心组理论学习进行1次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坚持领导干部自学制度。副处以上干部每年要有理论学习自学计划,并按计划完成规定的阅读书目和写学习笔记。要结合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及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必要的调研,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每学年至少完成1篇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或调查报告。

——健全学习辅导、形势教育报告制度。学校党委每年、各党总支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理论学习辅导或形势教育报告会。党委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要给师生员工至少作1次学习辅导或形势报告。

——建立干部学习档案制度和学习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制度。建立科以上干部学习档案,干部参加培训的经历、学习表现和成果等记入个人挡案,纳入干部管理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届末考核和提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3、加强党校建设,充分发挥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阵地和教育培训主渠道的作用。

——党委要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把握好办学方向,定期研究、检查党校工作,及时解决党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聘请一批有较高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专家教授作为党校的兼职教师,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不断提高党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有计划地对学校各类各层次的干部特别是科以上的干部以及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理论、业务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干部、党员队伍的政治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副科以上校管干部和党支部正副书记在每届任期内至少要参加1次学习培训。入党对象在入党前要系统培训1次,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接受继续教育1次,正式党员每3年轮训1次。

——有条件的学院党总支要积极办好二级党校,对本院师生进行学习培训。

4、多途径、多形式地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途径和办法。紧紧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结合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认真制订和组织实施党员的教育规划,构建党员教育网络,坚持不懈地开展以学习“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每年“七一”前夕,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的纪念活动,加强党史和党的知识教育。

——过好高质量的组织生活。把组织生活作为对党员进行不断教育的重要载体。做到时间有保证,学习讨论有主题,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认真吸取“法轮功”事件的教训,针对个别党员存在的信仰危机和宗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党员意识薄弱的问题,在党员中深入开展“双学”活动,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辩证唯物主义、无神论和党性党纪、法律法规的教育。着重解决党员队伍思想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5、积极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鼓励广大党务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教师干部积极探索新时期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理论、新途径和新方法。健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会。每年召开1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讨会,进行理论学习成果交流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研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教工理论学习的深入。

二、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抓好党的组织建设

1、运用“三讲”的成功经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以“社会主义的政治家、教育家”为目标,努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加强团结,顾全大局,齐心协力,切实履行职责。党委书记、校长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要发挥表率作用。要选配好学院领导班子,重点选配好党、政一把手。选配一把手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一把手要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良好的民主作风和驾驭全局的能力。重视完善学院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校、院领导班子都要努力成为政治坚定、团结实干、开拓创新、勤政廉洁的坚强领导集体。

——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学校和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学院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遇到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党委会议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和党员校长协商确定。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

——按照粤教工委组[2001]3号文件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运行机制。学校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学校的办学方向和指导思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中的重大问题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科技开发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包括:学校内部机构的设置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学校教学科研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总体方案及学生德育工作实施方案;学校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重要基建项目、大额度经费的使用和校办产业发展规划;国内外重大合作项目;学校后勤重大改革方案以及校长认为应当提交党委讨论的其它重要问题等。上述有关行政事项由校长提出,经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由校长组织实施。既要发挥党委在学校大事中的决策作用,又要充分听取、尊重校长的意见,支持校长按照《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发挥校长在行政事务中的指挥作用。

——严格党内生活,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员的监督。坚持每年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制度。要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原则性和针对性,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校、院领导班子和处级党员干部的民主生活会要做到: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定会议要着重解决的一两个突出问题;进行学习和酝酿;开展个别谈心;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有发言提纲;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反馈;会后要认真抓好整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学院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检查和指导。

2、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健全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党委书记和党总支书记分别作为学校和本单位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起党要管党的责任和意识,聚精会神、专心致志地认真抓好党建工作。党委成员和党总支委员要分工负责,行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对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承担责任。真正做到一级管好一级、一级带动一级。要建立党建工作汇报制度,党总支书记每学期向党委专题汇报本单位党建工作不少于1次。

3、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全面贯彻干部“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党管干部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制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措施,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任前公示制度,逐步实行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建立防范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有效机制。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干部奋发工作,能上能下的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回避制、任用投票表决制、领导职务任期制、干部聘任制、试用期制、到龄不提名制、辞职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调整不称职干部制。

——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平衡照顾等陈旧观念,扩大选才视野,拓宽选人渠道,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优秀年青干部要大胆使用,对特别优秀的要敢于破格提拔。注意选拔培养妇女干部、党外干部。进一步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健全校、处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做到数量充足,年龄、专业结构合理,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有一定的比例。进一步完善推荐选拔、培养教育、管理使用的机制。

——健全干部队伍的管理制度。建立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完善干部考核奖惩制,实行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升降去留密切挂钩。认真搞好年度考核、届中、换届考察,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健全民主测评制度。对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的领导干部,经考核确实不称职的,按省委有关规定给予调整。施行干部戒勉制度,对德才表现一般、政绩平平的领导干部要帮助教育,提高水平。健全干部培训制和离任审计制。

4、以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关系。学院、机关、后勤校产系统及离退休党组织设党总支,系(室)、教辅单位、机关部门、后勤校产公司(所)、学生党组织设党支部。要按期做好基层党组织班子换届工作,认真选配好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本单位党员行政正职或副职担任。党总支书记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与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党支部书记参加所在单位同级行政办公会议,参与讨论决定本单位或部门的重要问题。

——加强党总支、党支部建设,明确责任。党委要把党总支、党支部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规定,加大目标管理和评估力度,检查、督促、指导党总支、党支部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学校教学科研、改革与发展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党员管理的若干规定》。坚持每月1-2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每学年1次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每2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及推荐优秀党员制度。积极探索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办法。在党内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

——高度重视在优秀知识分子,尤其是优秀中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各级党组织要摸清本单位非党员的基本情况,进一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把更多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知识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加强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把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等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重视抓好在青年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把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入口关”。学校团委要重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工作,使“推优”工作成为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渠道,使共青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各级党组织要完善和落实定期听取预备党员思想汇报、开展个别谈心、定期讨论分析其参加党内生活锻炼情况等制度。

——加强组织机构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和发挥好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统战部等工作部门的职能和作用。健全党的纪律检查机构,认真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本着精干、高效原则,按规定和条件配备党务工作干部。落实党务干部的各项政策。

——加强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探索适合老同志特点的组织活动方式。

——进一步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作。做好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到基层锻炼的工作。

三、贯彻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抓好党的作风建设

1、认真学习、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和省委贯彻中央《决定》的《意见》中对党的作风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全面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狠抓落实的工作作风。校、院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上要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凡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下级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努力成为党的作风建设的合格领导者,成为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模范。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观点,强化机遇、改革、发展意识,坚持与时俱进,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推进学校的各项改革,坚持用“三个有利于”判断各方面工作的是非得失,进一步搞好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校园文明建设,促进教学上质量、科研上水平、管理上效益。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全校工作。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要把学习理论同了解历史实践、总结历史经验结合起来,同推进学校改革和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当前工作中的突出矛盾结合起来,同改造世界观、增强党性观念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分析和处理问题,防止学用脱节的现象,真正用理论指导工作。

4、要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群众观念,增强服务和奉献意识,时刻警惕脱离群众的倾向,勤政为民,真抓实干,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自觉把群众拥护、赞成、高兴、答应,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待日、听课、谈心、校长信箱、校领导联系学院、学院领导联系系(室)、党委委员联系党总支,党总支委员联系党支部等制度。要经常深入院、系、教研室、学生班等基层单位,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直面问题,直面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既要从根本上、长远上考虑群众的利益,又要及时研究解决师生员工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精简会议、文件,减少不必要的应酬活动,从时间上保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把同群众的关系如何和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考察评价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拓宽和疏通民主渠道,建立领导、专家、民主党派和群众相结合,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要进一步重视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其它群众团体在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学校党委及学院领导班子在重大问题决策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科学决策。

——切实抓好党政部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坏风气。坚持抓党风、促政风、带校风。党政部门要密切联系群众和基层,切实做到想群众、基层之所想,急群众、基层之所急,办群众、基层之所需,讲实话、办实事、鼓实劲、求实效,坚决杜绝“四难”现象,认真做好为群众、为基层、为教学科研服务的各项工作。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

——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把“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作为议事行事规则。学校和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学院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凡经党委(学院经党政领导班子)集体作出的决定,每个领导成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认真贯彻落实,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对形成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声明保留或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行动上必须服从和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个人意志推翻会议通过的决定和决议。真正做到议而有决、决而能行、行而有果,使民主集中制的实行与提高工作效率相统一。党委要建立督办制度,对决定事项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内民主建设要以引导、保护、发挥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为出发点,紧密结合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义务而展开。鼓励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凡是关系到党内的重要情况、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指示精神、学校的重大举措等问题,首先要在党内通报,做到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党员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动员。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知情、理解和参与,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的意见、建议和批评能及时准确地反映上来,发挥党员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

6、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全体党员要严守党的纪律,遵守党内的各项规定。坚定不移地维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任何党员违反纪律,都要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加强法制教育,确立法制观念,实行依法治校。

7、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

——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执行、带头遵守中央和省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配偶及子女经商办企业、家庭财产报告、住房、用车、配备使用通讯工具、住宅电脑配备、出国出境、公务活动等方面坚持按制度和有关规定办事,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坚持不懈地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运用正反面典型案例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示范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检查和督促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履行党员义务和模范带头等方面的表现,表彰勤廉兼优先进典型,严肃党的纪律,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的力度,特别是要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部位和环节,制定和落实防治的规章制度与措施。

——完善反腐保廉的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把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学校和学院分别由党委书记和党总支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的单位及其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结合学校实际,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规范责任制追究制,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发生重大案件,造成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严重损失或产生恶劣影响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坚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审计公告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干部离任审计的结果。坚持和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发挥工会、教代会及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

8、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提倡克己奉公,乐于奉献。领导干部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严谨的生活作风。要杜绝奢侈、享乐、浪费之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

——促进财务制度改革,强化资金管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制度,不搞账外账,彻底清理和取消“小钱柜”。

——加强资产管理,做好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厉行节约,开源节流。购置设备和基建项目要充分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力避差错,减少误失。

9、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制度上的不正之风。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表决、公示等一系列的规定去办。选人、用人上坚持任人唯贤,选德才兼备人才,不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

——加强干部监督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逐步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的、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四、以培养人才为根本任务,抓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

1、增强阵地意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在教学、科研活动中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地位,坚持正确导向。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教兴国”、“科教兴省”、“科教兴市”战略目标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教育师生员工坚定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检查,强调教学内容的严肃性和原则性。对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错误观点的教师,要严肃批评,屡教不改的不能继续上课。

——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占领学校思想舆论阵地,切实加强对校内宣传和信息传播媒体、课堂、论坛、社团、出版、网络等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和管理。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贯彻“双百”方针,正确处理好学术自由和政治纪律的关系。要有计划地组织方向端正、学术内容充实的高水平讲座。要加强对校内各种报告会、讲座、论坛和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建立、健全审批审查制度,严防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等在活动中的传播。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举办的报告会、讲座、论坛负政治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运用多种形式,推进素质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帮助学生了解心理健康的基本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增强心理调识能力和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全面提高心理素质。

2、加强德育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

——积极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邓小平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编制多媒体教学软件,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提高以“两课”教师和相关专业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促进邓小平理论“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师德建设。以师德教育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尤其要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素质。要引导教师自觉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在讲求学术自由的同时,重视学术的责任、科学道德和教师的职业规范。在教学工作中树立以育人为本的思想,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为人师表,率先垂范。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激励科研人员树立攀登高峰、为国贡献的雄心壮志,切实把德育工作落实到学校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中去。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在教书育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每年教师节给予表彰奖励。

——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探索思想政治工作新规律、新途径、新方法。结合国内外形势,围绕学校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针对师生员工思想实际,运用各种教育资源,利用政治学习、课堂教育、爱国主义基地、重要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重大社会活动及升国旗、唱国歌等多种教育形式,多种渠道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师生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对学校的感情。

3、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严格校规校纪,依法治校,使不文明、不道德行为和现象在校园内无立足之地。广泛开展文明修身、创建优良学风班和标兵班、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活动,引导和支持师生员工把创建活动深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生活等各个方面。

——健全、完善表彰奖励制度,规范评选办法,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宣传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中的先进典型,在校园内形成处处讲文明,人人讲奉献的良好风尚。

——强化以校训为核心的校园精神,把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渗透到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去,使师生员工在良好的校园氛围中潜移默化,全面提高素质。

——用创新的思维推动和加强社团文化建设,强化社团和宿舍的育人功能,把思想政治教育的阵地建到学生公寓,使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学生宿舍和学生的课余活动中,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使思想政治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认真抓好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的工作。高度重视网络技术的应用和网络文化的建设,加强网络信息的管理,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开展生动活泼的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双向和多向的思想交流,拓展思想政治工作的空间和渠道,提高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不健康的内容在网络上传播。

4、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制度保障机制。

——学校党委统一负责对全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进行研究、协调、部署、领导。

——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和党总支书记要履行学校和本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领导成员也要负起责任。建立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思想政治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切实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贯穿于教学、科研、管理和后勤工作之中,真正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任务。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群众组织在团结联系师生员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按照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象选拔、培养学术骨干队伍一样,采取有力的政策措施,花大力气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在思想上、工作上严格要求他们,生活上关心他们,从业务上培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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