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自强 自治 自律 自立
      首页| 机构简介| 部门介绍| 品牌项目| 最近动态| 社区生活| 活动剪影| 互动平台| 网站管理
                 机构简介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直接领导下,由住宿生组成的,以开展社区住宿生管理工作为主的学校一级学生机构。与学校团委及学生会共同分担学校关于丰富、充实、服务学生学习生活。充分发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精神,旨在培养住宿生良好的自治能力和卫生习惯以及高尚情操,让住宿生自立、自强、自律、自信,更好地建设文明安怡的学生社区氛围。同时,尽力做好在校学生的经济背景调查,提供多种方式的勤工助学,缓解其经济压力,锻炼和培养社会适应能力,拉近学校与社会的距离。她是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社会工作能力的重要场所。

组织机构概况(本部)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设有主任一名,副主任1-2名,下设秘书处,勤工部,文体部,宿检部,策划部,治保部,七个职能部门。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是在学生社区管理中心领导下,通过住宿生代表大会选举而产生的,各部门以组阁的形式产生正部长和副部长及招收干事。
 

组织机构概况(北院)

(一)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设立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和副部长可根据情况设立,另设秘书处、外联部、资源部、信息部、宿检部、治保部、文体部七个职能部门。各部长设正职负责人一名,副职负责人及干事若干名。主任团是指由正、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主任是在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下,通过住宿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部门以组阁形式产生正部长和副部长及招收干事。

(三)聘任的学生干部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独立的工作能力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现有构架如下图:

              

     本部地点: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东六楼下自管会

     北院地点:南海大沥镇仙溪湖畔,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北院校区,西区六座104

     联系电话:82961450 2958

     邮箱 fszgh2007@126.(本部);byzgw@163.com.(北院)

 

     机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制度如下:

 

 

 

一、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简介

1组织机构概况

2主任团各成员的职责

3各部门概述及工作职能

 

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管理条例

 

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工作守则

 

四、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相关事宜

 

五、关于宣传阵地的管理制度

 

六、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七、个别部门的相关内容及表格

1、     外联部章程(待定)

2、     值班人员职责

3、     资源部勤工俭学申请表(复印有效)

4、新干招聘(复印有效)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简介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在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直接领导下,由住宿生组成的,以开展社区住宿生管理工作为主的学校一级学生机构。与学校团委及学生会共同分担学校关于丰富、充实、服务学生学习生活。充分发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精神,旨在培养住宿生良好的自治能力和卫生习惯以及高尚情操,让住宿生自立、自强、自律、自信,更好地建设文明安怡的学生社区氛围。同时,尽力做好在校学生的经济背景调查,提供多种方式的勤工助学,缓解其经济压力,锻炼和培养社会适应能力,拉近学校与社会的距离。她是培养和锻炼大学生社会工作能力的重要场所。

 

一、组织机构概况

(一)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设立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和副部长可根据情况设立,另设秘书处、外联部、资源部、信息部、宿检部、治保部、文体部七个职能部门。各部长设正职负责人一名,副职负责人及干事若干名。主任团是指由正、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主任是在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下,通过住宿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部门以组阁形式产生正部长和副部长及招收干事。

(三)聘任的学生干部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独立的工作能力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现有构架如下图:

二、主任团各成员的职责

1、主任职责:

(一)从宏观上把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全权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日常工作,规划每学期工作任务,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管理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有决策权,协调本会及各部门之间与学校或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团委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与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联系,执行其所下达的决定;定期汇报工作和接受监督。

(三)委任(或聘任)和罢免副主任、秘书长和部长,审校并任命副主任提名的部长人选;

(四)有权罢免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的任一成员和进行合理工作调动。

(五)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资金、物资有调度处理权,审批各项经费开支。

(六)有权委托副主任或秘书长代行主任权力。

(七)集思广益,积极开展自管委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制度提出调整、修改意见。

(八)有权对机构内各部门的分立、合并、增设、撤消等提出议案,提交主任团进行讨论、表决后,将结果上报社区管理办公室。

2、副主任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督促自管委各项活动,参与重大学生事件的讨论与决定;在主任授权下,可参与起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三)有权对直属部长人选进行推荐,经主任批准后任命。

(四)有权审批经部长提名的干事人选。

(五)主任不在期间,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替主任行使职权。

3、秘书长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在主任授权下,可参与起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决策。

(二)主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文书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和审核各部门经费开支预算及财务管理。负责抓好秘书处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并协作主任开展工作。

(三)下辖“爱心基金”会,负责对“爱心基金”管理及对有困难的同学的申请条件的考核(含经济背景调查等)、管理。

4、主任团助理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团日常事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对大型活动统筹规划,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

(三)扫描组织上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自我学习。

(四)深入了解各部门基层,构筑干事与高层的交流平台。

 

三、各部门概述及工作职能

1、秘书处

秘书们发挥着协调自管委内部和谐关系的职能,他们分配到各部门作为协作秘书,辅助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幕前幕后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制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掌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加强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日常事务的管理。

(二)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的归档、管理;协调并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对内阁成员进行监督和考核,有权监督和检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各部的活动和工作情况及计划实施进度;每两周向主任团汇报工作,做好有关活动的书面材料。

(四)在主任的授权下,有权制定各种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务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生效。

(五)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档案、财产管理和为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同学。

(六)主持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事宜,并整理好会议记录。

(七)负责收集同学们的工作建议和意见,整理后提交主任团商讨解决。

(八)负责自管委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社区宣传栏海报的管理,密切做好海报的审批和登记工作,值班时间配合个部门清理过期海报,将每天过期的、张贴不合格和没获得批条而私自张贴的海报撕下,并作登记,保存在自管委办公室。累计2次违规的机构、社团或班级贴出通告,第三次给予取消一个月张贴海报资格,具体操作按照《关于西区宣传栏张贴要求如下(修正版)》执行。

(十)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干部实施奖励提供方案。
  (十一)管理自管委的人事档案,并保留每一届的活动资料,作为以后机构搞活动的参考资料。

2、外联部

外联部是一个主要向外的部门。对外发展、对内支持,是学生和社会接触的桥梁,是自管委的对外形象代表。

主要职能:

(一)    寻求社会支持——拉赞。与企事业单位沟通合作,建立良好关系,为自管委的活动筹集资金,争取各大型活动都有赞助商提供活动经费支持。

(二)    寻求兼职职位。联系相关单位,寻找家教及其他兼职职位,为我校学生提供一个实践锻炼的机会。

(三)    负责校内机构间交流。与其它组织、机构、团体紧密联系,通力合作,以保障自管委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提高我委的影响号召力。

(四)       负责对外联络。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以提高我委与学校的知名度

3、资源部

资源部是一个爱心机构,它组织多种爱心活动,关心有困难学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基本问题。

  主要职能:

(一)负责勤工助学人员的招聘、考核(含经济背景调查等)、管理。

(二)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管理服务实施,及时安排并只好有关的勤工助学事项,核发工资。

(三)组织策划开展“绿色回收”工作,致力于营造一个环保、清洁、温暖的“北院学生社区之家”。“绿色回收”的收入将全部归入爱心基金。爱心基金是用来捐助校内经济有困难的同学或校外公益场所(敬老院、孤儿院等)。

(四)新生军训结束后,做好军服回收活动,用于衣服义卖。

(五)对勤工助学工作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政策法规,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树立服务意识,为方便学生多做实事。

(六)做好各种勤工助学数据、文书和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统计和归档工作。 注重研究勤工助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总结勤工助学工作的新经验。

4、信息部

作为自管委对外宣传及收集信息的部门,其中有宣传小组和记者团,记者团由三个组组成(新闻组,专访组,编辑助理组)。负责出版各种有质量有特色的海报和宣传单张及《社区简报》的策划,这是营造社区的文化气氛的重要体现,也是让大家更加了解自管委的重要交流窗口。

主要职能:

(一)全面负责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二)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做好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小区宣传栏等宣传文化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部门的活动开展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工作,使学生们及时了解、参与,增加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透明度,扩大其影响力。

(四)报道校内新闻,追踪学校的各大机构、社团的大型活动,深入追踪、采访和调查同学们关心的线索和话题。

(五)针对各种线索展开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同学们的意见,为本会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自管委各部门开展活动提供依据。

(六)负责更新和维护自管委主页,用互联网络对外发布本会工作动态信息,制作本会活动网上日历。(筹备中)

(七)管理和维护本会的网络资源,利用网络促进本会工作效率的提高以及新型工作途径和方式的开拓。(筹备中)

  (八)与校外新闻舆论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组织对外投送稿件,争取外界对我社区和本会的关注,向外界宣传我社区和本会。

  (九)建设宣传报道队伍,培养记者队伍,组织稿件。

  (十)出版《社区生活报》报等,作为自管委对外对内交流的窗口之一。

(十一)开展各项文学活动,致力于营造北院校园人文气氛。

(十二)为本会各种大型资料的编辑文字材料的处理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宿检部

宿舍作为大学生之家,维护它和谐的重要任务就落在宿检部的肩上,他在宿舍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给大家创造一个快乐大家庭。

主要职能:

(一)管理、考核楼长的工作,当宿舍卫生检查时,通知楼长准时参加(特殊情况除外)。

(二)负责学生宿舍文明卫生检查,不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突击检查,评分公布成绩和名次,对于不合格者将按社区管理有关条例进行处理,对于优良的宿舍将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对宿舍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整理及上报相关资料。

(四)开展各项活动,致力于营造一个清洁、和谐、温暖的“北院学生社区之家”。

(五)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拓宽生活服务渠道,营造良好社区文化生活氛围。

6、文体部

文体部负责组织各种有意义的文娱活动,丰富大学生校园社区生活,和谐大学生学习与生活的关系,营造一个活跃的大学生活;以及组织适当的内部联谊活动,增进各会员的交流,以便更好的服务同学。

主要职能:

(一)针对社区文明建设,以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一系列适合社区内部生活、符合学生身体健康而又力所能及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培养和提高社区全体住宿生的水平和文艺素质。

(二)负责每年一度的棋艺大赛,活跃社区的文化生活气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表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人员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成员的亲切形象,突出其影响力与号召力。

(三)负责机构的内部联谊,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加强各部门的互相沟通与了解,从而提高凝聚力,让内部更加团结一致。兼于与其他社团机构的联谊,增强自管委与各大机构社团的沟通,为自管委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

(四)负责组织并参与自管委的各项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有特色的文艺活动,创造机会锻炼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7、治保部

治保部主要协助社区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举行消防大赛,传达安全知识,教授救急措施,提高学生应急能力。

主要职能:

(一)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做好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管理、考核学生社区治安员。

(二)对违反学生社区住宿管理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及学生社区治安员提出批评,整理并上报相关材料。

(三)负责举办社区消防知识技能大赛,提高学生在社区的消防意识。

(四)不定时对宿舍进行安全巡,保障社区安全,学生利益。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部管理条例

第一部分    总则

第一条:制定本条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使学生干部都正确行使职权,接受社区管理办公室管理和同学监督。

第二条:学生干部为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开展学生工作之得力助手,在各级党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级组织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完美其管理,提高其素质。

第三条:学生干部来源于学生、服务于学生,为学生各方面的表率;学生干部不得脱离于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二部分    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职条件

第四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公开、公平的前提下,由学生民主推荐或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学生干部,在特殊条件下,也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选拔:

(1)       在社区办的指导下,每年进行一次换届改选(提前或推迟由住宿生代表筹委会决定)。

(2)       由各部民主推荐或学生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对其进行全面考察,根据需要专业和年级平衡、男女比例及其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提出正式候选人名单,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20%

(3)       找全校住宿生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

(4)       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社区办审批。

第五条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自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2)       勤奋学习,有较强的学术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

(3)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平,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

(5)       具备服务同学的献身精神,能克己奉公,办事公正,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能以身作则。

(6)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同学,并敢于与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他人利益和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第六条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须自动辞职:

(1)       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       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或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3)       闹不团结、互相拆台或拉帮结派,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4)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5)       个人素质道德水平低下,在学生中影响不良者;

(6)       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

第七条:对确有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干部,必须提出辞职报告,交学生自管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接到学生干部的辞职报告后,经学生自管委员会主任认同,应召开全体学生自管委员会会员讨论通报,宣布除名并报社区管理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根据第六条规定,学生干部应辞职而不辞职的,学生自管委员会秘书处可以在经学生自管委员会主任同意情况下,通过适当途径将其免职或撤职。

 

第三部分    学生干部的管理和考核

第九条:学生干部由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

第十条:学生自管委员会学生干部在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由学生自管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管理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生自管委员会主任团和社区办公室。

第十一条:学生干部每年四月份填写一次《佛山科学技术学校学生干部考核登记表》,其考核结果将作为学年评选优秀共青团干部和优秀学生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根据本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而自动辞职或被免、撤职的学生干部,亦需填写考核登记表,秘书处在考核意见栏中注明其辞职、免职或撤职的原因。

 

第四部分    学生干部的培训

第十三条:学生干部的培训以业余团校为阵地,实行多层次、多种形式,旨在提高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及实践工作技能。每学期由秘书处组织学生干部参加学生干部培训班。

 

第五部分    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学生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1)       代表学生参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       及时向党政组织反映学生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3)       有权对本级或上一级组织的讴歌拟作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并要求其改进工作。

(4)       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

(5)       评优或毕业分配时,在同等条件下,学校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优先推荐。

(6)       有被推荐或自荐到高一级组织任职的权利。

(7)       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享有其他一贯享受的待遇。

第十五条学生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在学习和思想政治表现各方面起表率作用。

(2)       坚决贯彻执行所在学生组织的章程或条例,服从工作安排,按照所任职务的要求积极工作、认真负责。

(3)       及时反映关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维护者。

(4)       坚决贯彻学校、分院党政组织的决定和意图,对本分院、班学生进行教育、疏导、解释和服务工作。

(5)       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活动能力。

(6)       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

 

第六部分    说明

第十六条:本管理条例中的学生干部是指: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干事以上干部;

第十七条:本管理条例由社区管理办公室委托学生自管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管理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工作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充分发扬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种好形式,是学生和管理人员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了解共建文明社区的有效途径,它的作用的发挥将能更好地调动学生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培养学生“自强、自治、自律、自立”的精神。

第二条  为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的组织和行为,更好地实现“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创建文明安怡社区”的宗旨,制定本守则。

第三条  本守则所称的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指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社区住宿生组成的整体,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是指由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择优录用或二级学院推荐两种方式产生的主任团组阁而成的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成员须起模范带头作用。

第四条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设立主任一名,秘书长一名,副主任和副部长可根据情况设立,另设秘书处、外联部、资源部、信息部、宿检部、治保部、文体部。各部长设正职负责人一名,副职负责人及干事若干名。

第五条  本守则所称的主任团是指由正、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的整体。

第二章 主任、部长和干事职责

第六条  主任职责

(一)从宏观上把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发展方向,全权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日常工作,规划每学期工作任务,审核各部门的工作计划,管理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有决策权,协调本会及各部门之间与学校或二级学院学生会和团委之间的关系。

(二)负责与社区管理办公室领导联系,执行其所下达的决定;定期汇报工作和接受监督。

(三)委任(或聘任)和罢免副主任、秘书长和部长,审校并任命副主任提名的部长人选;

(四)有权罢免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的任一成员和进行合理工作调动。

(五)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资金、物资有调度处理权,审批各项经费开支。

(六)有权委托副主任或秘书长代行主任权力。

(七)集思广益,积极开展自管委的改革与创新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制度提出调整、修改意见。

(八)有权对机构内各部门的分立、合并、增设、撤消等提出议案,提交主任团进行讨论、表决后,将结果上报社区管理办公室。

第七条  副主任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向主任汇报所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

(二)负责抓好分管部门的工作,督促自管委各项活动,参与重大学生事件的讨论与决定;在主任授权下,可参与起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决策,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三)有权对直属部长人选进行推荐,经主任批准后任命。

(四)有权审批经部长提名的干事人选。

(五)主任不在期间,由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代替主任行使职权。

第八条  秘书长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在主任授权下,可参与起草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和决策。

(二)主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日常文书工作,处理日常事务和审核各部门经费开支预算及财务管理。负责抓好秘书处职责内的各项工作,并协作主任开展工作。

(三)下辖“爱心基金”会,负责对“爱心基金”管理及对有困难的同学的申请条件的考核(含经济背景调查等)、管理。

 

第九条 主任团助理职责

(一)在主任的领导下工作,对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团日常事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二)对大型活动统筹规划,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合作。

(三)扫描组织上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自我学习。

(四)深入了解各部门基层,构筑干事与高层的交流平台。

 

第十条 部长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各项具体工作,并接受主任、主管副主任的领导。

(二)有权推荐本部干事人选并经主任、主管副主任批准后任命。

 

第十一条  干事职责

(一)应充分发挥独立性,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同时,可提出各项合理化建议。

(二)有权参与内阁组织的各种活动。

(三)再一般情况下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得越级请示,合理意见得不到采纳的情况除外。

 

第三章  各部门职能

第十二条  秘书处职能

(一)负责起草、制定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掌管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各种文件、文书及有关物品,加强内部制度的执行情况、日常事务的管理。

(二)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部门工作的归档、管理;协调并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

(三)对内阁成员进行监督和考核,有权监督和检查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各部的活动和工作情况及计划实施进度;每两周向主任团汇报工作,做好有关活动的书面材料。

(四)在主任的授权下,有权制定各种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务计划,经主任批准后生效。

(五)负责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档案、财产管理和为各职能部门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作效率,以便更好地服务同学。

(六)主持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事宜,并整理好会议记录。

(七)负责收集同学们的工作建议和意见,整理后提交主任团商讨解决。

(八)负责院自管委的各类大型活动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社区宣传栏海报的管理,密切做好海报的审批和登记工作,值班时间配合个部门清理过期海报,将每天过期的、张贴不合格和没获得批条而私自张贴的海报撕下,并作登记,保存在自管委办公室。累计2次违规的机构、社团或班级贴出通告,第三次给予取消一个月张贴海报资格,具体操作按照《关于西区宣传栏张贴要求如下(修正版)》执行。

(十)组织对各部门和干部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为本会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干部实施奖励提供方案。
  (十一)管理自管委的人事档案,并保留每一届的活动资料,作为以后机构搞活动的参考资料。

 

第十三条  资源部职能

(一)负责勤工助学人员的招聘、考核(含经济背景调查等)、管理。

(二)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管理服务实施,及时安排并只好有关的勤工助学事项,核发工资。

(三)组织策划开展“绿色回收”工作,致力于营造一个环保、清洁、温暖的“北院学生社区之家”。“绿色回收”的收入将全部归入爱心基金。爱心基金是用来捐助校内经济有困难的同学或校外公益场所(敬老院、孤儿院等)。

(四)新生军训结束后,做好军服回收活动,用于衣服义卖。

(五)对勤工助学工作实施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严格遵守学校政策法规,适应社区发展的需要,树立服务意识,为方便学生多做实事。

(六)做好各种勤工助学数据、文书和影像资料的搜集、整理、统计和归档工作。 注重研究勤工助学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总结勤工助学工作的新经验。

 

第十四条  宿检部职能

(一)管理、考核楼长的工作,当宿舍卫生检查时,通知楼长准时参加(特殊情况除外)。

(二)负责学生宿舍文明卫生检查,不定期对宿舍进行卫生突击检查,评分公布成绩和名次,对于不合格者将按社区管理有关条例进行处理,对于优良的宿舍将给予奖励和表扬。

(三)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对宿舍违纪情况进行处理,整理及上报相关资料。

(四)开展各项活动,致力于营造一个清洁、和谐、温暖的“北院学生社区之家”。

(五)本着服务同学的宗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学生拓宽生活服务渠道,营造良好社区文化生活氛围。

第十五条  文体部职能

(一)针对社区文明建设,以各种同学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一系列适合社区内部生活、符合学生身体健康而又力所能及的文体娱乐活动,不断培养和提高社区全体住宿生的水平和文艺素质。

(二)负责每年一度的棋艺大赛,活跃社区的文化生活气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表现学生社区管理服务人员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成员的亲切形象,突出其影响力与号召力。

(三)负责机构的内部联谊,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加强各部门的互相沟通与了解,从而提高凝聚力,让内部更加团结一致。兼于与其他社团机构的联谊,增强自管委与各大机构社团的沟通,为自管委以后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

(四)负责组织并参与自管委的各项健康有益的、丰富多彩的、有特色的文艺活动,创造机会锻炼提高同学们的文艺才能,全面提高学生素质。

第十六条  信息部职能

(一)全面负责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和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宣传工作。

(二)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做好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小区宣传栏等宣传文化设施的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各部门的活动开展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工作,使学生们及时了解、参与,增加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的透明度,扩大其影响力。

(四)报道校内新闻,追踪学校的各大机构、社团的大型活动,深入追踪、采访和调查同学们关心的线索和话题。

(五)针对各种线索展开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同学们的意见,为本会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为自管委各部门开展活动提供依据。

(六)负责更新和维护自管委主页,用互联网络对外发布本会工作动态信息,制作本会活动网上日历。

(七)管理和维护本会的网络资源,利用网络促进本会工作效率的提高以及新型工作途径和方式的开拓。

(八)与校外新闻舆论部门建立和保持联系,组织对外投送稿件,争取外界对我社区和本会的关注,向外界宣传我社区和本会。

(九)建设宣传报道队伍,培养记者队伍,组织稿件。

(十)出版《社区生活报》报等,作为自管委对外对内交流的窗口之一。

(十一)开展各项文学活动,致力于营造北院校园人文气氛。

(十二)为本会各种大型资料的编辑文字材料的处理和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第十七条  外联部部职能

(一)寻求社会支持——拉赞。与企事业单位沟通合作,建立良好关系,为自管委的活动筹集资金,争取各大型活动都有赞助商提供活动经费支持。

(二)寻求兼职职位。联系相关单位,寻找家教及其他兼职职位,为我校学生提供一个实践锻炼的机会。

(三)负责校内机构间交流。与其它组织、机构、团体紧密联系,通力合作,以保障自管委工作的顺利进行,并提高我委的影响号召力。

(四)负责对外联络。加强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以提高我委与学校的知名度。

 

第十八条  治保部职能

(一)协助学生社区管理办公室做好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管理、考核学生社区治安员。

(二)对违反学生社区住宿管理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及学生社区治安员提出批评,整理并上报相关材料。

(三)负责举办社区消防知识技能大赛,提高学生在社区的消防意识。

(四)不定时对宿舍进行安全巡,保障社区安全,学生利益。

 

第四章  内部考核

第十九条  个人成绩考核及奖惩

(一)内阁成员成绩考核以10分为基准,并根据以下情况加以评分。

     1、会议、活动无故缺席者扣2分。连续请假两次扣1分,迟到扣0.5

     2、每项活动完成后,由主管部门根据部下表现(是否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是否积极主动、是否具有团体合作意识等)分别给予+2+10-1-2五级评定(需加注评语),并经主管副主任审批后交秘书处备案。部长、副部长的成绩考核分别由主管副主任及主任完成。主任团的考核由社区管理办公室方面负责。

     3、对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工作提出书面建设性意见并经主任团采纳的加1~2分。

     4、秘书处将以上三项成绩计入成员个人档案。

     5、期末,主任团根据成员成绩考核分高低,提交全体内阁成员选出优秀学生干部若干名。

     6、如成员考核分低于7分,将给予警告处理,如低于5分,经主管副主任给予免职处理。

(二)部门成绩考核及奖惩

1、每个学期末,主任团成员根据各部门完成任务情况(50%),其开展工作情况(30%)和出勤率(20%)给予打分(以10分为标准),并评出优秀部门,由秘书处进行统计。

2、大型活动完成后不依时交总结的部门扣1分,部长个人评分扣0.5分。

3、各部门参加考核活动以在秘书处备案的活动为准。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条  会议召集

(一)主任有权召集主任团会议,副主任、部长有权召集主管部门会议,跨部门联会由主任负责,各成员必须准时出席会议并签到。如因故不能出席,必须在会议前书面请假交到秘书处备案,如事后补假,须在会后二天内将请假条交主管部长签名后送秘书处备案,每次会议由秘书处核对人员名单。

(二)部长、副部长请假条交主管副主任,主任签名批准后生效。

(三)因特殊原因请假经主任批准,在成绩考核中不作扣分。

第二十一条  活动开展

(一)各部门除认真完成分配的工作外,还应该发挥本部积极性,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活动。

(二)每项大型活动前须作书面计划(包括经费预算),并报主管副主任审查后呈交主任审批,并需把计划送交秘书处备案。

(三)活动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财务制度,需追加预算的活动由总负责人写明原因报主任批准。

(四)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按计划执行,因意外原因导致计划不可按期完成必须及时向活动总负责人汇报,如因过失未及时汇报而影响计划完成,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各部门在每项大型活动后五天内将活动总结抄送秘书处备案,供考核用。

(六)各部门每学期应开展一定的内部活动,加强内部凝聚力。

(七)各部门每月25日前须向主管副主任提交当月工作开展总结并抄送秘书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关于内部建议及意见提出

(一)所有成员应多提出有益于本会的建议及意见,交秘书处汇总。对提出建议的成员按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在考核中加分,并作为提升的重要考核条件。

(二)对成员的失职行为,报主任团处理,一经查实将作出相应处罚。

 

第二十三条  成员的聘任、辞职和免职

(一)各部门的招聘工作由各部门负责人和主任团负责。

(二)各部干事通过选拔加入当届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之日起,以一个月为试用期,在此期间,择优录用。

(三)各部(处、组)干事任期满一年者,考核合格即可晋升为正式干部。

(四)因自身原因辞职的成员,由个人提出申请且需经主任团批准方可辞职。

(五)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必须自动辞职: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或校纪校规,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3.闹不团结、互相拆台或拉帮结派,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在学生群体中影响不良者;

5.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严重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

(六)免职根据第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执行。

(七)退阁成员须交还一切内阁公物,注销其在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档案,对外不得再使用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内阁成员身份。

 

第六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活动经费由副主任负责统筹,秘书长报销。

第二十五条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活动经费报销一律参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必须有正式发票或单据,经手人在单据背面签名并注明用途,交主任签名后由秘书长报销。日常支出由主任签名报销。负责人应仔细审核所报经费用途是否为活动所必须,否则不予报销。

第二十六条  主管副主任应在每项活动经费完全报销后总计该项活动实际支出。秘书长对没有在秘书处备案的活动,其经费将不予报销。

第二十七条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公有物资不得擅自私用,由秘书处统一进行登记、管理,要借用公共器材者要先征得主任或秘书长的同意并写借条,且必须按期归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守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主任团所有。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相关事宜

. 关于考勤制度

1.1)值班由组长登记,如请假必须有请假条

  2)自管委活动及会议由秘书登记,如请假要情况属实才批准

2.自管委安排的活动包括值班、会议无故缺席累计八次者做自动退出自管委处理

3.自管委每安排的活动包括值班,会议请假累计八次者取消下一届竞选主任资格

4.每次都能出席各项活动的成员在学期末将给予全勤奖励

5.每星期结束人事部将统计考勤,将于单周一中午把缺席名单公布出来

. 关于奖励制度

   每学期将评出优秀干部8名,先进工作者8名,并给予奖励。

. 关于宣传栏管理

   1.值班时,由组长安排人员到宣传栏检查前一天的海报,将超过批条日期的海报撕下来,但要尽可能完整地撕下来,拿回自管委办公室并做登记。

   2.如累计2次违规的机构、社团或班级贴出通告(由秘书处负责),第三次给予取消一个月张贴海报资格。如继续违规者将取消张贴资格一学期。并在社区宣传栏公告其违规行为。

. 关于会议

1.     各部门如要举行会议至少要提前二天贴出通知或由有关负责人以其他方式通知。

2.     每次会议由秘书登记考勤。

3.     正副部长可以参加其他部门会议,以此互相交流开会方式,达到活跃会议气氛。

4.     秘书做好会议记录,把各部门的意见反馈给主任团。

 

另外,申请书和请假条都必须用佛山科学院信纸书写,如果值班需请假就把请假条交给组长,会议请假条交给秘书,会后将考勤情况交给秘书处;活动请假条交给负责活动部门,负责活动部门负责人将于学期末把考勤情况交给秘书处。

 

关于宣传阵地的管理条例

 

1.宣传海报的张贴范围除以下宣传栏外,一律归自管委管辖。

附:宣传部宣传栏;学院、团委会、学生会宣传栏;生科院团委学生会宣传栏;南海学院宣传栏。

2.凡需张贴者需向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必须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信纸书写),并留下联系电话。经批准获得批条方可张贴,张贴时批条要贴在宣传的右下角。每一张批条只能适用于张贴一张海报,且在一周内,同一个机构或者社团审批的批条不得多于三张。如没获得批条而私自张贴者,一经发现并证实,将立即撕下宣传海报张并取消其在宣传栏张贴资格一个月

3.申请书必须写明宣传的大概内容和张贴宣传所需的日期,张贴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天,如有需要延长张贴时间,请在张贴截止日期前补一张申请书,申请延期(时间为一天),延期申请只能写一次。另外,禁止张贴与商业信息有关的海报,包括组织旅游的海报信息。如有发现,一律撕毁,后果自负。

4.张贴的纸张不得超过四开大小(即一张报纸张开的大小);宣布成员名单最多两张。张贴要用透明胶,不能用胶水、双面胶或浆糊。如有不符合者当作违规处理并一律撕下。

5.海报的张贴时间为两天,张贴者请在张贴海报的第三天中午1210分前把海报撕下,如没有撕下,作违规处理。自管委的值班人员会将海报撕下,并作登记。凡超过截止日期没有撕下的,作违规处理。两次违规者,自管会将发出通告,如违规三次者则取消张贴宣传的资格一个月,如继续违规者将取消张贴资格一学期。并在社区宣传栏公告其违规行为。

6.自管委授权于值班人员负责将每天过期的、张贴不合格和没获得批条而私自张贴的海报撕下,并作登记,保存在自管委办公室,没获得批条而私自张贴的海报撕下后没收。不管海报是否过期,其他人等一律不得撕下他人的海报,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撕他人海报者,将作为违规处理。

7 张贴海报的时候,不可以覆盖其他人的海报,不管海报是否过期,一经发现,一律撕下。并作违规处理。

8.不得在宣传栏与栏之间的柱石上张贴与商业信息有关的海报,包括组织旅游的海报信息,一经发现,一律撕下。如要张贴失物招领,张贴者需要向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写申请书,经批准才可以张贴,否则一律撕下。

10.阅报栏右边宣传栏为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专用,其它机构、社团、班级、个人不得张贴,否则没收撕毁并发出警告。取消其在宣传栏张贴资格一学期。

11.申请批条只在值班时间办理,其余时间恕不受理。

附:自管委值班时间:

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1:30--22:00

星期一至星期五中午12:10--12:40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适应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发展的需要,加强本机构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财务行为,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率。本机构根据社区的规定,结合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2、本机构财务管理由财务人员负责。财务人员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及考核;合理地管理经费;参与各项机构活动的预算;有效地利用机构的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益。

3、建立和健全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是为了保证机构的资金能够完整和有效地利用。本机构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

1)、权力分隔。每一项活动的计划和处理程序,不能只是由一个部门或是由一个主要负责人一手包办,防止出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帐务分管,钱帐分管等。具体情况由实际决定。

3)、审查稽核。任何活动需要向社区申请资金的,都必须由社区主任的同意,并把两份资金预算申请交到财务人员的手中,经财务人员的审核及稽核后向社区老师申请资金,如需预支的,要先说明。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职责分明,以至于任何情况都能联系到负责人。

5)、例行对核。对每一个活动的支出和记录,都要进行例行对核,以保证帐证、帐本、帐表、帐物、账款都核对一致。

二、对各部门实行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搞活动单项支出在50以下的,先自备现金,然后汇总,将取得的合法发票,经本机构主任签批和经办人签名后,到财务人员处办理审核报销手续。

       2、各部门搞活动单项支出在50以上的,应由用款部门制备好资金申请表,经社区主任同意并签名后,交回机构财务人员手中,由财务人员向社区会计办理预支手续。

       3、用款部门在购置好物品后,应及时将取得的合法的发票单据后(发票背后要有经办人、机构主任和社区主任的签名,并且签名要签在发票的边缘,以免弄花发票),到财务人员处办理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项与实际支出不一致时,应在报销时办理退款或补款手续。现暂规定各活动的资金预算可以在100元范围内浮动。

       4、各报销单据必须在活动结束后2天到4天之内交到财务人员手上,报销后财务人员会在12天之内给报销者报销。如内部报销单据的持有者在一个星期内不到财务人员处报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单据持有者负责。

       5、对于爱心基金的付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经社区同意后,由主任团决定如何分配并由财务人员进行核对。

       6、报销单据的顾客名必须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开发票的项目要写清楚,要如实地把所购买的物品写在发票上,购买回来的物品需要经财务人员核对后,方可报销。此做法是社区老师对本机构财务管理的监督要求,确保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原则。

       7、对于因搞活动而产生的车费问题,活动物品购置者要注意购买物品的数量,如数量较大时可由3~4人负责,车费要控制在20元以内,如数量较小时由1~2人负责,车费控制在10元以内。

       8、收据和发票对于本机构内部报销都适用,发票对于社区报销的所有项目都有效,但收据是无效的。而对于内部报销,最好用收据(考虑到开发票要收税率)。

 

此报销制度为暂行制定,日后会逐渐完善,希望机构人员按此制度办事,有什么不便请多包涵!

 

附:财务人员的联系电话、宿舍及值班时间。方便机构成员报销。

 

值班人员职责

学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是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工作原则;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为工作方针;以“学校和社区管理工作”为重点,在完成基本工作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力求在工作制度上更加完善,更能竭尽全力为社区学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