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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辅导员工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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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技学院体育教师参与组织 学生课外群体活动工作学时数计算办法暂行规定
学生课外群体活动是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体育课的延续和补充,是实现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学生身心健康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为了进一步开展我校学生课外群体活动,激励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对体育教师参与组织学生课外群体活动的工作时数作如下规定。 1.
学校群体活动包括学校运动代表队训练、二级学院的体育辅导工作、指导单项体育协会和学生体育俱乐部活动、指导班级体育锻炼、带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和组织校内体育竞赛等内容。 2.
参加群体活动指导工作时数折算为教学时数的计算方法:即指导工作的实际时数乘以系数0.6。折算后的工作时数等同于教学工作时数,可作为体育教师评优、升级等主要参考依据。 3.
学校运动代表队常规训练工作量按每学期18周,每周训练2次,每次1.5小时,每学期训练共约54小时。参加省级以上比赛的集训阶段,按训练的实际数计算。 4.
体育辅导员工作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协助二级学院制订体育工作计划。 (2)
协助和指导二级学院开展学院、体育俱乐部、班级的各类体育竞赛。 (3)
开展体育知识讲座、体育知识竞赛。 (4)
指导班级体育锻炼。 5.
指导校级单项体育协会和学生体育俱乐部活动。 6.
代表学校带领校代表队参加校外体育竞赛和组织指导校内校级体育竞赛,按实际工作时数计算。 7.
体育辅导员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工作记实表。 8.
体育教师在组织指导群体工作中,必须提前向体育教研部作书面的请示报告,报告内容含指导项目、指导的时间、指导人数、需要的器材设备等。 9.
每学期第十八周为材料汇总上报时间,所有材料需经群体竞赛组审查确认才有效。 10.
以上体育教师的群体指导工作仅限于本校的学生群体工作,不包括教师参与外校的群体指导工作。 佛山科技学院体育部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佛山科技学院学生群体活动
申请报告表 申报日期:
注:1.本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体育部存档,一份给申办单位。 2.申请时需附上竞赛规程。 3.比赛结束必须向体育部上交比赛总结(含比赛成绩单)。 体育辅导员学期工作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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