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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友调查的通知
『来源:』『发表日期:2007-4-5 10:09:32』『作者:评估办』
各学院:
社会对学校毕业生的评价,是检测一所大学办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因此,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中,专门设“社会评价”这一主要观测点。为了给该观测点提供足够的支撑材料,证明我校较高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评价,现需要各学院开展校友调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用人单位问卷调查。校友会、学工部联合设计问卷调查表,人文、政法、经管、理、机电、环建、生命科学7个学院负责本科毕业生调查,教育学院、医学院负责专科毕业生调查。每个学院按毕业生总数10—15%的比例开展问卷调查,教育学院、医学院可酌情减少。调查表一定要有用人单位盖章,要注意覆盖面,用人单位、毕业生届别、专业均不要太集中。5月10日前将问卷调查表交校友会庄老师处(电话:82989427)。
二、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调查。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是: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为内涵的专业教育、成人成才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和创业创新为导向的就业教育相结合。为了印证这一人才培养模式确有成效,同时也为了给我校办学特色提供支撑材料,需要进行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调查。调查由人文、政法、经管、理、机电、环建、生命科学7个学院负责,请尽量多地提供本学院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信息,填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调查表》。同时,提供突出的自主创业校友事迹材料5—10篇,每篇1000字以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情况调查表》原则上在5月10日前交校友会庄老师处,事迹材料在9月份完成并交校友会庄老师处。
校友调查工作是一项必须要完成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学校水平评估的大事,也是各学院检验自己产品质量的重要一环,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建议各学院在完成上述调查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学院的特点和办学特色,增加调查内容,以使调查结果更能反映本学院毕业生的情况。此外,由于此次问卷调查是实名调查,各学院应派专人负责问卷的回收、保管和统计工作,以便保密。
为了支持各学院做好此项工作,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各学院适当的经费补贴,用以调查工作中的交通费、邮费等。待此项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将正式发票和用车单交校友会庄老师,统一报销。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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