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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近两年,教务处在毕业设计(论文)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学院和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和监控工作不够重视、指导教师审阅毕业论文不够认真、毕业论文规范性不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和监控力度不够、毕业重考和学生找工作严重影响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毕业设计(论文)下达书没有及时发给学生、部分毕业班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到单位上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出勤状况较差等。
为迎接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进一步加强2001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作了如下具体要求:
1.2001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应严格按佛科院教[2000]11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尽快成立主管院长领导下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和监督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包括选题、过程监督、答辩和成绩评定);
2.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定期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认真评审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资料,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论文要及时要求学生修改。全面考核后,对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坚持原则,作不及格处理;
3.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各学院严格执行考勤制度,缺勤达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参加答辩,其成绩以不及格处理;
4.教务处将定期组织专家组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各学院的组织领导情况、教师的指导力度、学生的考勤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情况、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规范性情况、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情况等;
5.教务处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将按专业抽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送校外专家复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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