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天气预报:

返回首页 | 记者之家 | 校报记者团 | 媒体连线 | 网上投稿 | 在线管理|

是否应设立聘用学生“准入”制

04中文1 陈婉容

偶尔经过学校的宣传栏,总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兼职招聘醒目地被贴在墙上,走近看时,兼职的种类颇多,其待遇亦各有千秋,真够吸引力的!

大学生做兼职,已被视为普遍现象,对这种现象的评论已发表过无数,对大学生提前走进“有资”一族各界人物各执己见,然而在纷繁的议论中,一代又一代的在校大学生仍旧挤到做兼职的行列中。我们该感到欣慰还是担忧?欣慰是在于在校大学生能通过做兼职体会到校外社会的实貌;欣慰是在于贫困的大学生能通过自己辛勤的劳动确保自己完成四年大学;担忧是因为在这过程中我们的人身安全和利益能否得到确切的保障还是未知之数;担忧是因为在这过程中我们能否顾及我们的学业。

作为学生与雇主之间的中介,他们来自社会各界,校内的机构、人物必然也少不了。勤工助学中心作为现阶段校内最有权威的无偿性的服务机构,为广大同学提供了不少的“门路”。作为学校管辖范围内的可信得过机构,多少让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在雇佣过程中得到保障。且不说薪金合理不合理,只说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其他不在学校管辖范围内的中介,他们能否给予大学生在受雇过程中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障?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又该落到谁身上?学生是从学校被“招”走的,责任该由学校负?这似乎冤枉了学校,但学校却又有保障在校学生人身安全的责任啊!我们学生自身就没责任吗?有,绝对有责任。但现在,重点不在于追究是谁的责任,而在于如何更好地保障我们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利益。

近日在各舍区宣传栏上都看到这篇《600元的教训》,它通过讲述校内某女生被一名假冒推销员利用她急于想做兼职的心理骗走了600元,学校借此向我们提出了一些警示,我们当然也受益良多,但学校有关管理部门仍需加大管理力度,规范对这类中介机构的管理,如:设立“学校招聘学生准入”制,即对兼职的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没问题的才批准进入学校进行招聘,这样一来就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及利益起到了保障的作用。对那些盈利性的中介机构,学校应该对它们进行严格管理,使它们合法地、有序地经营,从而进一步保障学生的相关权益。再者,学校应该加强对宣传栏上招聘启示的张贴管理,对那些没有通过申请的招聘启示进行及时的清理。

总之,要使校园更和谐地发展,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学校各有关部门也应各尽其责,做好学生的保护神。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校报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7 Foshan University News All rights reserved.
网页设计:01会计培训班 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