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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俭学该不该纳税
本报记者冯雪芳 黄毛华
记者就勤工俭学该不该纳税走访了部分同学。大多数人认为国家不应该收取勤工俭学的个人所得税。原因在于他们认为勤工俭学的同学是出于生活上学习上的需要,才参加勤工俭学,他们需要通过自己的劳动才获得不多的收入,如果还要纳税,就显得不合理。也有的部分同学认为,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为国家建设出一份力是应该的。
同时,笔者还向一些家长作了了解。他们认为就学生而言,这样的个人所得税在某种意义上能培养学生的纳税意识,激励学生用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而我校经管学院的刘耘老师则提出了新的见解。首先她针对这则通告作了一个必要的补充说明。这则通告是国家税务总局对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提出是否对在校学生的勤工俭学收入征税的一个批复,并不是新开征的一种税。其次,她认为:就目前而言,随着时代的进步与发展,勤工俭学已有了更为丰富、更为宽泛的含意。它不再局限于生活上有困难的同学通过自己的知识、劳动获得报酬,它也已成为一些学生早日接触社会、证明自己能力的尝试。而在国外,勤工俭学更是屡不鲜见,反映了青少年强烈的“自立”意愿。再次,作为调节收入重要工具之一的个人所得税,它有明确的征税范围,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勤工俭学所获收入都要纳税,必须是要获得较高的收入报酬才需履行纳税义务。就一般而言,勤工俭学所获收入主要属劳务报酬所得,而这类所得的起征点是一次所获收入为800元。这也就说明,对于一般勤工俭学的同学,不会涉及纳税义务,只有取得高收入的同学才会涉及,而这类同学该自觉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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