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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关于在学生党员中推行承诺制度的决定
佛科院党组[2002]22号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确保学生党员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学生党员中推行承诺制度。
一、
承诺的主要内容
1,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共产主义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坚定的信念,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在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等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上作出表率。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能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实践操作能力。努力掌握课本以外的科学文化知识。
4,积极参与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和集体服务。实事求是,多做实事;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
5,自觉学习法律基本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和模范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大胆批评、指正学生中存在的不良习气和违纪违法行为。
6,按照党章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学习、工作、体育锻炼、生活和群众关系等各方面成为广大同学的榜样。以良好的行为影响带动周围同学不断进步,共同为塑造优良学风、班风、校风努力。
学生党员的口号是: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有困难找我。
二、
承诺的实施步骤
1,各学生党支部在接到校党委组织部下发的“批准入党通知书”之后两周内,组织新批准入党的学生预备党员学习《学生党员党性锤炼规范》,并完成承诺宣誓仪式。承诺宣誓仪式在班团活动中进行。
2,学生预备党员承诺近一年之后,转正前向全班同学进行公开“述责”。转正以后的公开“述责”为跨学期一次,时间定于每学期第3—5周进行,直至毕业。
“述责”大会的内容包括:(1)学生党员汇报自己近一年来实践承诺的情况;(2)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3)由同学们填写“对学生党员实践承诺满意度”的无记名问卷调查表。
3,学生党支部对学生党员“述责”大会情况和问卷调查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并记录在《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和《中共正式党员教育考察登记簿》上。在支部生活中,将问卷调查的结果反馈给每一位学生党员,并展开讨论、评议。
4,每位学生党员在“述责”大会和支部生活会之后,写出思想汇报。
三、承诺的组织和要求
1,学生党员承诺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在各学院党总支的指导下,具体由学生党支部组织开展。各学院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应高度重视学生党员承诺活动的实施,切忌走过场。
2,各学生党支部认真组织好每一场学生党员承诺宣誓和“述责”大会。学生党员要如实汇报,对于同学们的提问,要有问必答。普通同学应敢于对学生党员进行批评、监督,实事求是地填写问卷调查表。
3,“述责”大会结束后,各支部要认真总结,树立优秀学生党员典型,并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纠正。
4,学生党员的入党介绍人要参加学生党员的承诺宣誓和“述责”大会(已毕业离校的入党介绍人除外),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帮助教育。
5,学生党员承诺宣誓和“述责”大会,由学生党支部主持,各班团支部协助邀请其所在班级的全体同学参加,做到有记录、有考勤。
6,各学生党支部在推行学生党员承诺制度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有关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及时总结经验,并随时向党总支和党委组织部反映有关问题。
四、几点说明
1,学生党员承诺为口头和书面承诺。学生党员口头承诺宣誓完毕并在誓词上签名后,其承诺生效,直至其毕业离校。签名誓词由学生党支部归档保管。
2,实施学生党员承诺制度的对象为全体学生党员,包括中共预备党员和中共正式党员。
3,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定期参加学生党员承诺宣誓和“述责”大会,对各学院开展承诺制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列为总支评估、支部评估的一项参考指标。
4,学生党员实践承诺的情况和效果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并作为学生党员参加各项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
5,在发生重大事件或紧要关头等特殊情况下,学生党支部可根据情况需要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集体承诺,以确保重要任务顺利完成。
五、附则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00二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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