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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的管理,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根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求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等相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的管理工作
1.各基层党组织要求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在与学工部签定协议的同时,填写《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向党组织提出保留其党组织关系的申请。一旦落实就业或升学单位,要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迁出。有条件的暂缓就业学生党员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毕业离校时将组织关系迁出。
2.各基层党组织要建立暂缓就业学生党员花名册,对其入党时间、转正时间、流向、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及时成立相应的暂缓就业学生党支部,安排政治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党支部书记。暂缓就业学生党支部,只负责收缴党费、开展组织生活、预备党员的考核和转正等工作,不能发展党员。对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的组织处理直接由学院基层党组织根据有关规定进行。
3.每年毕业生离校前,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大会将有关制度传达到每个暂缓就业学生党员,并就参加组织生活、缴纳党费、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事宜提出具体的要求,增强他们的党性观念。尤其要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要安排好他们的培养、教育、考核、转正等工作。
4.暂缓就业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留校期间,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主动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参加党组织生活和缴纳党费。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托人代缴、邮寄、预缴或补缴,但预缴或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必须提前一个月左右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并到会参加转正通表大会,党支部按一定程序办理其转正事宜。
5.对暂缓就业两年期满,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学校党组织可根据本人愿意将其党组织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党组织,如没有明确意愿,学校将其党员档案材料(指毕业后转正的正式党员,毕业前为正式党员的档案材料已于毕业时放入其学籍档案)和党组织关系寄至生源地相应党组织。
二、加强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
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由专人负责装入本人档案,要有严格的转接手续,杜绝少装或漏装。预备党员考核材料必须齐全,对预备期超过半年的预备党员还必须要有综合评价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与其它党建材料一并装入档案;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可根据情况进行整理,但入党申请书和考察登记表必须装入档案。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装入档案前必须由专人进行审查。
三、加强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递的管理工作
1.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或父母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党组织。学校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30天,如有延期去新单位报到的毕业生党员,须提前告知组织部。
2.毕业生党员因私出国留学,根据本人意愿,其党籍可保留在基层党组织,由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保留时间不受两年择业期的限制。毕业生党员学成回国后要主动与学校基层党组织联系。
3.毕业生党员持介绍信到信抬头所写党组织办理转递手续,再由该处逐级转递到最后落脚单位的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应注意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由党员自己携带,不得将介绍信随意丢失、撕毁、转交他人。如有丢失,经学院党组织证明到学校组织部补开。
4.毕业生党员党费交到毕业当年的6月份。
四、加强对不在校学生党员的教育工作
1.各基层党组织可通过各自的党建网联系不能及时参加党支部生活的暂缓就业的学生党员,组织他们参加网上组织生活,解决他们的组织生活和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问题。对不能回校参加党校培训的预备党员,要通过党组织与党校取得联系,征得党校同意后采取其它方式进行培训。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必须以本人书写的方式交给党支部或培养人,预备党员必须回校参加转正通表大会。
2.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加强网络党组织生活和网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探索和试点,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期学生党建工作的新内容和新方法抓实抓好,形成我校学生党建工作的新经验和新特色。
五、组织处理
各基层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教育,要求他们及时迁转并落实党组织关系。应迁出而未迁出党组织关系的、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如半年以上不与党组织联系,不履行党员义务,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学校不再受理其党组织关系转接。
六、其他
各单位于每年6月10日以前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登记表》的电子稿及其打印稿,以及暂缓就业学生党支部机构和负责人、学生党员档案材料审查责任人和装档负责人等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登记表》、《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保留登记表》、《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

中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生 党员 管理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