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制度
一、会议类型
(一)党委研究干部工作会议
1、会议主要是研究干部的任免、调配及有关工作。
2、会议原则上根据情况召开。
3、会议参加人员:党委委员。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必要时组织部副部长列席会议。
4、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分管部领导和干部岗位负责。
5、会议记录及通讯报道由干部岗位负责。
(二)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工作会议
1、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总结、研究、部署工作。
2、会议每学期不少于2次,原则上在开学初和学期中召开。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3、会议参加人员为: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学校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部正副部长。会议由党委领导主持,必要时可委托组织部长主持。
4、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由部领导和组织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及通讯报道由组织岗位负责。
(三)组织委员会议
1、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研究组织发展及有关业务工作。
2、会议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委员、组织部正副部长及组织岗位。
3、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
4、会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分管领导及组织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组织岗位负责。
(四)统战委员会议
1、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研究统战工作。
2、会议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统战委员、统战部正副部长及统战岗位。
3、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由部长主持。
4、会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分管领导及统战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及通讯报道由统战岗位负责
(五)学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
1、会议主要是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总结、研究、部署学生党建工作。
2、会议参加人员为:各学院学生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党委副书记、学工部部长、校团委书记、关工委有关负责人、学生公寓党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组织部正副部长及组织岗位。
3、会议每学期召开2次。原则上在开学初和学期中召开,必要时可以增开。会议的具体内容由组织部与学工部商定。由组织部长主持。
4、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分管部领导和组织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组织岗位负责。
(六)特聘组织员会议
1、会议主要是通报上级和党委有关精神,总结、研究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2、会议参加人员:全体特聘组织员、关工委有关负责人、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部负责人、组织部正副部长及组织岗位。
3、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由部长或副部长主持。
4、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分管部领导和组织员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组织员岗位负责。
(七)党建信息员工作会议
1、会议主要是总结、研究、部署党建信息、统计工作。
2、会议参加人员: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党建信息员。
3、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
4、会议由组织部副部长主持。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分管部领导和组织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组织岗位负责。
(八)党校工作会议
1、会议主要传达上级有关精神,总结、研究党校工作。
2、会议参加人员:学校党校正副校长、教务长,各二级学院分党校校长、有关专家。
3、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4、会议由学校党校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或委托教务长主持。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分管部领导和组织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组织岗位负责。
(九)全校党员大会
1、会议主要是纪念“七一”,举行新党员宣誓仪式、总结、表彰先进。
2、会议每年于“七一”前召开。
3、会议参加人员:全校全体党员。
4、会议由党委领导主持。本部全体人员共同负责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
5、会议通讯报道由组织岗位负责。
(十)民主党派负责人会议
1、会议主要是通报学校工作和重大问题,研究党派建设、咨询意见和建议。
2、会议参加人员:各民主党派负责人、统战部正副部长。
3、会议原则上每学期召开1次,由党委领导主持或委托部长主持。
4、会议有关准备工作由分管领导及统战岗位负责。
5、有关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统战岗位负责。
(十一)其它有关专题会议
1、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参加会议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会议的准备工作由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负责。
4、会务工作和通讯报道由有关人员负责。
(十二)部务会议
1、会议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通报校内大事,部署贯彻落实措施;讨论全校组织统战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本部门年度、学期、月、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通报、部署和协调本部门阶段性工作;对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统战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修改有关规章制度;交流部内工作、学习情况和经验;研究自身建设等问题;研究决定其它须经部务会议讨论的事项。
2、原则上每周一下午召开一次部门全体人员例会。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部长召集、主持,部长不在时,由副部长召集、主持。
3、会议议题由部长、副部长提出。
4、由组织岗位负责会议记录。
5、会议决定的事项,按分工分头抓好落实。
二、会议管理
(一)全校性会议,主要会务为联系会场、准备资料、发出通知、做好记录、写好报道、整理归档。负责会务人员要提前到会。对会议所布置的工作要做好督查落实。
(二)坚持精简会议原则,能深入基层解决的问题不开会,可开可不开的会不开;能合并开的会要合并开。
(三) 树立良好会风,提倡开短会,说短话,不讲题外的话。
(四)与会人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没有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或处理其它工作。
学习制度
一、本部门全体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刻苦钻研党的建设理论和干部工作、组织工作、统战工作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二、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专题学习与平时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交流。
三、每学期初由部领导拟定专题学习计划,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专题学习,由部长主持。采取讨论交流、中心发言等形式进行。时间一般安排在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进行。由组织岗位负责记录。
四、每人都要制订个人学习计划,并做好学习笔记。每年进行
一次个人学习情况总结,并结合年度考核互相检查,把学习情况列为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
五、要结合学习,积极思考工作上的问题,每人每年要在公开刊物或学校党建工作研讨会上发表文章1篇以上。
调查研究制度
一、本部全体工作人员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干部、组织、统战工作的
“热点”、“疑点”、“难点”,主动研究新情况,认真总结新经验,积极解决新问题,努力开创新局面。
二、每年初,部领导要围绕党委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学校干部、组织、统战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出本年度的调查研究计划。每学期进行专题调研至少1次,要突出调研重点,做好调研分工。部领导要根据工作重点和分工,每年至少负责1个调研课题,亲自组织、参与调研。
三、根据调研分工,承办人要学习有关方针、政策和相应知识,做好调研预案,报部长审定后进行实施。
四、在调研过程中,要注意深入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思路、寻找新对策,并按规定时间形成调研报告,报分管部领导审阅。调研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和意见建议两部分。在基本情况部分,要善于对材料进行归类整理分析,进行正确判断,得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并做到条理清楚,重点突出。对所总结的经验要有典型性、启示性。意见建议要对今后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五、调研报告要及时提交部务会议讨论,并努力使调研报告转化成为改进工作和提供领导决策的依据,体现到干部、组织、统战工作的决策中去。
六、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给予适当的奖励。
七、凡制订全校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前,必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凡未经调查研究的不出台。
联系基层工作制度
一、本部全体人员要牢固树立“三为服务”的意识,坚持深入基层,及时掌握基层情况,为实际工作服务。
二、建立工作联系点。部领导每人联系2-3个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联系1-2个党支部;其他人员每人联系1个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1个党支部。联系点可定期调整。
三、深入联系点的任务是: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组织、统战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学习、总结新经验,反馈有关信息,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列席民主生活会。
四、联系人每学期深入联系点不少于2次;
五、部领导负责对所分管岗位的联系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其他人员要及时向分管部领导汇报联系点工作情况,听取分管部领导对该项工作的意见。
六、在联系点了解到的情况要及时向部领导汇报,向有关部门反馈。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各人要对联系基层点的工作情况作出书面总结。
服务承诺制度
一、对基层或教工、学生上门或来电联系工作、反映情况、咨询办事,实行首问责任制,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以热情的态度认真接待来访者,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事项,必须认真释疑解惑,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事项,要找到具体责任人交待办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对来电,首问责任人未能马上作出答复的,要做好记录及时向具体责任人转达,具体责任人听到转达后要及时予以答复。
二、对基层党组织或部门请求审批的事项或提出的问题,应当认真、及时作出批复或答复。如属政策性问题,需要部内研究或请示上级的,应说明情况,并抓紧进行研究和请示上级,一般应在2周内予以答复。
三、对党费收缴和要求接转党组织关系的,应随到随办。
四、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发展对象的上报材料要在2周内完成。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上述规定而无正当理由的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作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催督办制度
一、党委和上级机关批示办理的事项,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本部门决定的重要工作等,列入催督办范围。
二、催督办责任人为分管部领导和相应岗位人员。
三、对督办的事项要抓紧办理,如期办结。紧急事项要及时催办,难度大的事项要反复催办,时限长的事项要定期催办。对情况复杂,牵涉面广,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结的事项,要说明原因,报告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催督办情况要向分管部领导汇报。
四、对部内布置的工作,部领导要督查催办,力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信访制度
一、凡有群众来信,署名本部门收的,要由秘书岗位及时拆阅,并作好登记,注明来源、内容摘要、承办去向和办理结果等。署名个人收的,如属一般性工作问题,应及时转秘书岗位登记;如属反映干部问题的重要的信访件,可直接报部领导处理。凡由秘书岗位登记的信访件,均须送部长阅批。
二、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耐心听取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做好记录,并按规定的信访程序办理。
三、对需要调查的重要信访件,由部长指定承办人。承办人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和处理建议形成书面材料报部领导。如属转发调查的,本部门承办人要做好督办工作。信访调查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干部考察进行。
四、信访办结后,要立卷密封归档。
五、承办人每年对所负责的信访情况进行分析、整理和综合工作,做到半年一分析,一年一总结。
六、信访的承办人员要忠于职守,作好保密工作。任何人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谋取私利;不准私下谈论或向无关人员泄露信访工作秘密;不准未经批准将举报材料转给或通知被举报人;不准泄露署名举报人的情况;不准将领导批示、信件办理进度等情况透露给被举报人;不准压报、滞报及瞒报信访件。
办文制度
办文原则:及时、准确、安全、规范。
一、收文
(一)收文由秘书岗位负责统一管理。文件(信函)收到后,应及时做好登记,送部长阅批,并按部长的意见及时传阅。
(二)收文处理要分清轻重缓急,对急件要当即送部长阅批,部长不在时送副部长阅批。部领导都不在时,要及时联系,听取阅批意见,即收即送,以免贻误工作。
(三)对外单位的直接来文,如属一般性文件,登记后转校办处理。如属保密性强或特殊文件,应先送部长阅批,按部长意见办理。
(四)需传阅的文件应抓紧传阅,各人原则上要在3日内阅完。如因工作繁忙,最迟不应超过一周。阅后签名并注明日期,送回秘书岗位。
(五)对校内的请示报告,要及时作出回复,并由承办人填写好回复清单,交由秘书岗位存档。
(六)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需办理登记手续,不得私自在文件夹内取走文件。
(七)对管理的文件做到一周一小清,一月一大清,一季一核对,半年一整理,一年一归档立卷。
二、发文
(一)按照工作分工,由有关责任人负责草拟党委、本部门有关文件或领导有关讲话稿或有关材料。必要时,也可由部长指定拟稿人。
(二)起草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格式要求。原则上要求用电脑打印。
(三)文稿完成后,要填写办文纸,送分管部领导审核修改,并由部长审定。
(四)对领导提出的拟制文件的要求、意图和修改意见,可以提出自己的见解,但领导未作改变前必须照办。对领导所做的文中修改,不能擅自变动,如有不妥应请示领导后再作更正。文稿更正后要报部长重新审定。
(五)凡属交由校办负责颁发的文件,要及时交由校办处理,并由承办人负责校对及做好跟踪工作。如属由本部门负责发放的文件,由承办人负责发放。校对要反复认真,做到准确无误。报、发要迅速及时。
(六)所有报、发文,均须通过秘书岗位登记后方能发出。
(七)文件发出后,承办人员要了解和检查贯彻落实的情况,并及时向部领导汇报,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
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部门在工作中形成并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书、音像材料以及电脑软盘等信息载体,均需收集齐全,立卷归档。
二、档案材料由秘书岗位负责管理。
三、档案材料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归档。各工作岗位均须增强档案意识,每项工作告一段落后,应及时整理材料,列好清单,移交归档。移交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个人不得保存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归档的任何材料。
四、档案立卷要规范、科学,做到分类准确、编排有序、目录清楚、装订整齐,便于查找利用。
五、负责管理档案材料人员,必须遵守《档案法》和《保密法》的规定,保证档案材料的齐全,做好安全和保密工作。不丢失档案材料,不随便议论和泄露干部档案内容,绝不允许涂改档案内容,特别是要严格杜绝个人利用查阅档案之机涂改档案内容。
六、个人不能擅自销毁档案材料,需要处理的,必须经部领导审批,并进行登记手续后,方能处理。
七、每年要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须向学校档案室移交的档案,要及时移交。
八、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向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有关档案材料手续,不能将档案材料带离。
统计工作制度
一、 统计工作要坚持科学、规范、认真、准确的原则,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和信息。
二、 统计的基本数据包括:学校领导、处级、科级干部人数;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学校及各学院党员比例(含教工党员、“双高”人员党员、35岁以下教工党员、学生党员比例);各民主党派人数。每月月初统计上一个月的基本数据。
三、 半年(6月30日)或年报(12月31日)统计数据包括:干部任免和培训情况;党校(含分党校)培训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含发展党员数、申请入党人数、入党积极分子人数、计划发展党员数等)。
四、 各有关岗位要根据所负责的工作,及时作好统计和分析。统计和分析汇总工作由秘书岗位负责。
五、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党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有关信息资料,督促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做好相关工作以及信息资料的网络传输或磁盘上缴工作。
六、 统计工作完成后报主管部领导和部长。有关数据要根据领导要求随时统计。
七、 统计数据的上报和使用要报部长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
信息专报制度
一、 各岗位要加强信息意识,做好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的各项信息收集和专报工作。
二、 信息专报要求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三、 要加强与基层的联系,及时了解各种动态,并做好组织报道。
四、 信息报道原则上为一事一报。
五、 信息报道的上报和发表,要经主管部领导审查并报部长批准。
六、 对所负责的工作的信息,如有漏报,必须及时补报。对经常漏报信息者,要给予批评。
保密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纪律。
二、所有密件的收发,都要逐件登记,由秘书岗位专职保管。传递文件,要严格履行签收手续。收到的信件,收件人为本部门的,由秘书岗位拆阅处理;收件人为个人的交本人拆阅。
三、任何人不得把机密文件带回家中,也不准携带机密件出入公共场所。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秘书岗位登记保管。
四、阅读、传达密件,要按规定范围进行,不得随意扩大。办完的密件,要定期清退。
五、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及其他亲友面前谈论机密。不传播小道消息。有关保密的数字、材料不准对外宣传报道,需报道时,要经部领导审批。
六、在办理干部任免、调动、待遇、审查以及党籍问题等工作中,未经组织批准公布以前,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七、在参加有关会议上知悉的秘密事项和其他暂不宜公布的情况,除确定需向下传达的内容外,不得任意扩散会议内容。
八、无关人员不得自行翻阅干部档案、材料。如因工作需要查阅, 必须经过部长同意,并办理查阅手续。
九、要经常清理文件、电报,做好清退、归档、销毁工作。凡要销毁的文件资料,须报请部领导同意后,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十、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管理人员如因事离开,必须关门。保密柜门平时要关闭上锁。
十一、凡在各办公室暂时存放的密件和重要资料、档案的地方,必须严格防范措施,柜橱要加锁,以防丢失,确保机密安全。
十二、部内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办公室,要处理好办公桌上的保密文件及有关材料。下班前,应将文件等机密材料锁在办公桌里,并检查门窗、抽屉、橱柜,注意防火防盗。
十三、文件阅后应及时送回秘书岗位。文件传阅中,不得将文件抽出作个人存放,更不得乱摆乱放。
十四、要在部内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十五、发现己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秘密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凡违犯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故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印章管理制度
一、为体现印章管理的严格性、使用的严肃性,必须加强管理。
二、印章由秘书岗位负责管理。保管者不得委托他人代管,更不得随意将印章带出办公室或交他人拿走使用。
三、印章必须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以防丢失、被盗。
四、印章使用后应立即放回原处,不得随意放置。每天下班前,印章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印章放置情况,检查保险柜是否锁好。
五、所有文函(文件、请示、报告、通知、信函等)必须经部领导同意才能用印。印章管理人员在盖章前必须认真查阅文函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禁将有问题的文函加盖公章。
六、禁止在各种空白纸张上盖印。
七、一般情况下不准携带公章外出,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应事先请示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带出。
八、本部门干部因个人事宜需使用公章,应陈述理由,报经部长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好用印登记手续。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决不允许为谋私利违章用印。
网络管理规定
一、本部门在互联网上的党建网站、部内所有计算机等上网的设备,均由组织岗位担任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
二、网络管理员根据国家和上级关于网络安全、保密等规定,对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进行把关,并根据实际需要,对网站结构、栏目设置等提出调整意见,提交部领导审定后实施。
三、全体工作人员均负有根据工作分工,撰写、收集拟在网站上发布的有关信息的责任。拟发布的信息经部领导审定后,由网络管理员上网发布。
四、网站内容至少每2周更新一次,动态的工作信息及上级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要及时在网站上发布。
五、本部门人员在上网时,不得浏览和传播色情和反动网页;不得在上班时间收看与工作无关的影视片和在网上玩游戏、聊天。
六、加强计算机保密工作。计算机内存储的秘密数据,要对使用人员的存储权限进行必要的限制;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储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电脑设备、数据、磁盘等不得擅自外借和外泄,不得随意置放重要的电脑数据盘。计算机凡未采取防泄密措施的,一律不得用来处理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事项。凡加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系统,均不得处理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信息。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由干部岗位统一负责。每学期要做好财务经费预算,报部长审定。
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部内经费由部长统一审批。要认真执行学校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厉行节约。
三、部内办公经费的使用,凡一次性开支500元以上的,事先要提出申请,经部长同意后方可办理。报销凭据要注明经费开支用途,并有经办人、审核人及部长签字。部长签批后,经办人可直接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专项经费要专款专用,由干部岗位负责办理报销手续。
五、财务记录要及时、清楚,并定期公开。
党费管理制度
一、党费由秘书岗位统一收取,并坚持按统一、专人、专户、专账的原则进行管理。
二、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向市直机关工委上缴党费一次,并填写党委上缴党费报告单。
三、留成党费各项支出要填报“党费使用审批表”。党费使用要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
四、党费使用要严格按照中组部规定的范围进行。
五、每年以12月工资为标准,计算党员下一年缴纳党费的金额。六、每年清理一次党费收支情况,并在全校党员中予以公布。
设备管理制度
一、部内设备由秘书岗位负责统一登记造册,实施资产管理。做到帐物清楚。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计算机实行“专人专用专管”。传真机由秘书岗位负责管理。
三、部内电话为办公之用。为保证上班时间电话的畅通和节省费用,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更不能使用电话闲聊。
四、使用、管理设备人员要爱护公物,要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尽量延长设备的使用时限。
五、 部内的重要设备不能随意搬动或更换,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如需更换,须经请示部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
六、下班后,必须对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关闭后再离开。工作期间,长时间离开办公室或不使用,要关闭计算机、
打印机、空调机。
七、要节约用电,做到人离灯熄。
八、办公物品由秘书岗位征求意见,做好计划,统一购置。
九、人员变动时要做好设备的移交。借物要有登记手续,并应及时归还。
值班制度
一、实行到北院轮值制和节假日值班制,由秘书岗位负责安排。
二、每周三上午为组织统战部北院值班日,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到北院轮流值班。如轮值人员临时有事,可与其他人员替换。
三、在北院值班的人员,要注意深入了解在北院校区的二级学院以及有关部门干部、组织、统战工作的情况,接待来访,接受咨询,听取情况反映、意见建议等。
四.对来访人员提出的建议、反映的情况及批评意见认真记录,对来访人员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尽量当面答复,不能马上答复的限10天之内给予回音,不敷衍、不推诿。
五、接待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予以解决。
六.节假日值班主要是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收发报刊信件等。一般信件待开学后由秘书岗位开拆处理,急件即收即拆。公务来电要做好记录。对于急电急件,收到后要及时向部领导报告。
接待制度
一、 电话接待
(一)听到电话铃响,部内工作人员要立即接话,态度要热情,语言要文明有礼,耐心听清来电意图。不属于本人处理范围的工作,应及时转有关人员接听,或告之对方转打有关电话。
(二)对上级来电或基层单位、群众电话来访,或告之重要情况,接话人要在电话记录本上仔细作好记录,并及时送请部领导阅示。
(三)对方来电话要求找人时,要及时帮助,要找的人当时不在或因特殊情况不能马上接话时,应向对方耐心说明情况,并问清对方的姓名、电话,以便告知所找之人。
(四)遇到对方来电言语不周时,要好言相待,不要在电话中发生争吵。
(五)对外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对领导交办向上级请示问题或传递通知,要记清对方接话人的姓名、地点和接话时间。
二、来访接待
(一) 对来访人员要主动热情,耐心听取来者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接待人能够解答的,马上给予答复,或请示部领导后给予答复;需要有关人员答复的,由有关人员予以接待。
(二)接待来访人员,问题处理后要有记录材料,备案留查。
(三)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由部领导批示后,要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协调、督查和反馈情况。
三、来宾接待
(一)接待来宾,按照“对口”原则进行。由有关部领导或有关岗位人员准备相应材料,参加座谈。
(二)接待来宾的食宿、交通等事宜,原则上由干部岗位负责安排。
(三)来宾接待过程中,必须尽职尽责,热情主动大方,来宾离去时,必须热情话别。
考勤制度
一、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都要自觉端正工作态度,加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考勤纪律。
二、全体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得无迟到、早退、旷工。如果缺勤,按请假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由秘书岗位负责考勤登记,每月将考勤情况做好核实,并报人事处。
四、上班有事迟到、外出,要自觉向部领导打招呼。事情办完后,要尽快返回办公室。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部长批准。部长、副部长请假按学校有关规定办。
六、上班期间,因擅离职守或其他原因而影响工作、造成失误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一、通过党的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员的党性和党支部的凝聚力、
吸引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坚持每月一次的组织生活制度,做到有中心议题、有考勤、有记录,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每学期过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每年“七一”前开展一次“最佳党日”活动。
三、原则上每年上半年过一次民主生活会,每2年进行一次党内民主评议,在党员之间交流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部领导还要按照党委统一要求,参加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的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为党员群众排忧解难。
五、每位党员要自觉按时交纳党费。
六、每位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组织的各项党内活动。在过组织生活或参加大的组织活动时,都要自觉佩带党的徽章。
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工作集体讨论决定。
谈心制度
一、部领导要有计划地围绕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情况与本部干部进行谈心。谈心主要是交流思想,沟通情感,指出不足,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或存在的问题,达到统一认识,改正错误,消除误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部领导之间、部长与本部工作人员之间每学期至少普遍谈心1次以上,与所分管的工作人员谈心不少于2次;副部长每学期与所分管的工作人员谈心不少于2次;本部工作人员之间谈心每学期不少于1次。有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的,部领导要及时与干部进行谈心。
三、要把开展谈心与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帮助干部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谈心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干部思想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对干部反映的在工作、生活上遇到问题,应积极帮助解决。
四、切忌把一般性的聊天、交谈作为谈话。
干部考察制度
一、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要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进行全面的考察。未经组织考察的干部,不能上报或提交会议讨论。
二、 考察内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德,即品行,主要看干部的政治、思想、作风(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纪律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素质;“能”,即组织领导能力,包括理论政策水平、综合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文化专业水平等;“勤”,指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责任心;“绩”,即工作实绩。指在履行岗位职责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的具体作用而由此取得的效绩等;“廉”,即廉洁自律情况。
三、考察步骤:
1、成立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制定考察方案。
2、同考察对象所在党总支或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
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组成员名单、考察时间及联系电话等。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立征求意见箱、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个别谈话前要确定谈话对象,安排谈话地点和谈话顺序(一般每人在20分钟以内),并通知谈话者。谈话期间要做好详细记录。
5、整理记录,撰写考察报告。包括:(1)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方面和主要特长;(2)主要缺点和不足;(3)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情况。围绕上述内容,采取写实的办法,突出考察对象的个性特点,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情况。对思想政治素质的表述,要根据考察对象拟任职务的要求,写准写实。对考察中的重大问题,要作出说明。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报告上署名。
6、考察组向部长汇报考察情况,对考察对象能否任用提出初步意见。
7、由部长、考察组长向书记会议汇报。
8、由部长或考察组长向党委会议汇报。
9、材料(连同原始材料)交组织部归档。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把握和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选拔任用工作的六条基本条件;
2、考察人员在同考察对象谈话时,要牢记自己的职责,把握好自己的角色,讲真诚、讲信任,平等待人,平等对话,更要讲政治、讲纪律,坚持原则,谨言慎行;
3、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
4、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干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先入为主,不能参杂个人感情。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不正之风。
5、严守工作纪律,不得随意表态,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如实向组织汇报,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透露谈话情况。在考察中涉及本人或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各组之间不得互相打听考察的情况。
6、针对一些谈话对象“不会谈、不愿谈、不敢谈”的现象,注意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打消思想顾虑。创造良好的环境,营造宽松和谐的谈话气氛,使谈话对象说出真话,道出实情,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善于运用谈话技巧,提高谈话质量。在整个谈话过程中,要始终注意把握好“说、听、记、想”四个环节。说,即认真准备发问,谈话中适时提问,善于引导;听,即要善于捕捉各种信息;记,即要认真做好记录,重要观点、主要情节、重要线索要如实记录清楚;想,即要勤于思考,透过现象看本质,注意对谈话内容进行相互印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考察,防止偏听偏信,以偏概全。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要认真核实;
7、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反映;
9、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
(1) 考察人员要对考察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2)考察人员违反考察纪律,借考察之机谋取私利,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或跑风漏气的,要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考察严重失真失实的,要视情节和后果追究失职责任。不适合从事干部考察工作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或取消参加干部考察工作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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