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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与监控科﹝2022﹞5号:关于教师2022年申报职称有关教学综合评价界定及审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2-02-28

各单位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佛科院人〔2018〕9号)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就对职称申报人任现资格以来教学能力、水平和效果的综合评价结果界定如下:

1.优秀:任现资格以来,曾获1次或以上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等级、“教学质量奖” 或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平均为≥90分,且各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80分;

2.良好:任现资格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平均为75-89分,且各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75分;

3.合格:任现资格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平均为60-75分,且各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60分;

4.不合格:任现资格以来,年度教学质量评估总评分值平均为60分以下。

5.对于刚调进学校的教师、或没有参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教师,其教学能力、水平和效果的综合评价结果由所在单位鉴定,并报教务处核定。

6.审核工作流程:

申报人到本学院查找近几年教学质量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一览表”——总评分值,并填写附件,按以下顺序:学院教务办→教务处质量管理与评估科核实和综合评价结果认定(A1-316室)→教务处办公室盖章(A1-316室)。

7. 申报人请在2022年3月1-3月15日期间核验教学评价相关材料。

附件: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情况表(主要是最近几年教学质量评价总评分值